警察因强奸未成年女儿被判20年监禁,鞭刑5下

2025-05-18 14:02来源:本站

  

  一名44岁的男子承认多次强奸十几岁的女儿,并被判20年监禁和鞭刑5下。

  周三(5月8日),塞申斯法官穆罕默德·卡米尔·尼扎姆向被告宣读了指控后,被告没有对指控提出异议。

  “虽然你认罪了,但法庭必须优先考虑公众利益,而不是个人利益。

  “作为一个父亲,你应该照顾你的孩子,但在这种情况下,你背叛了这一点,给她带来了痛苦和创伤。

  法官穆罕默德·卡米尔说:“法院还注意到,议会修改了法律,对此类犯罪给予更重的惩罚。”

  被告被控于2022年11月在波德申Kg Pachitan的一所房子里犯下这一罪行。

  根据刑法典第376B(1)条,他被控乱伦,罪名成立后将被判10至30年监禁,并处以鞭刑。

  法官Mohamad Kamil说,法庭还注意到,受害者是在被告及其妻子因毒品罪被拘留后才向警方报告此事的。

  副检察官M. Kalaivaanan要求法院施加威慑性惩罚,因为被告一再强奸受害者,直到她于去年8月生下一名私生子。

  他说,被告从女孩12岁起就开始强奸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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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被告已经认罪,但这不应被自动视为减轻罪责的因素。

  他说:“法院还应该注意到越来越多的乱伦案件,并向公众发出这样的信息:这些罪行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Kalaivaanan还告诉法庭,议会已经两次修改法律,以对此类犯罪提供更严厉的惩罚。

  在减刑时,被告请求从轻判刑,因为他有四个孩子要抚养,而且他的妻子患有糖尿病和心脏病。

  在另一个法庭,被告和他45岁的妻子都被控于4月28日在同一所房子里持有重达32.8克的亚巴药片。

  被告对指控认罪,而他的妻子要求受审。

  他们是根据1952年《危险毒品法》第12(2)条被起诉的,一旦定罪,他们将被判处5年至终身监禁,以及至少10次殴打。

  塞申斯法官Meor Sulaiman Ahmad Tarmizi在被控方告知化学家的报告还没有准备好后,决定在7月4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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