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2 20:02来源:本站
吉隆坡:《2024年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法案》在国会通过,该法案将允许当地媒体行业进行自我监管。
通讯部副部长张聂清于星期三(2月26日)三读后,以口头表决的方式通过了该法案。
根据该条例草案,委员会必须为媒体从业人员制定标准和行为准则,以符合新闻道德和负责任的标准。
共有19名议员参与条例草案的辩论。该法案于2024年12月12日提交了一读。
张志贤在提交法案二读时表示,媒体委员会是在50多年前的1973年由第二任首相敦阿都拉萨提出的。
她说:“但内阁关于成立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的备忘录直到2019年12月6日才提交给内阁并获得批准。”
为设立媒体理事会作出了各种努力,一个由21名成员组成的小组委员会于2020年8月完成了法案草案。
在此之后,与亲小组委员会举行了26次与利益相关者的接触会议。
“简而言之,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法案是政府和媒体行业代表之间的努力和合作的结果,”Teo说,他指出,亲小组委员会现在由来自媒体行业的40名代表组成。
她又说,条例草案第5条概述了立法会的职能,其中包括制订和规管传媒从业员和独立传媒从业员的标准和专业操守。
“目前,我们没有一个机构来管理和争取当地媒体的利益。
张志贤说:“通过成立委员会,政府有信心媒体行业的参与者可以自己进行制衡。”
Syahredzan Johan (PH-Bangi)表示,马来西亚媒体理事会法案将成为媒体行业的“游戏规则改变者”。
“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马来西亚媒体将从“国家干预”框架过渡到自我监管框架。
他说:“任何对媒体报道的投诉或担忧都将通过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起草的补救机制来处理和解决。”
Syahredzan还回忆了他作为一名律师协助被警方召来协助调查的记者的经历。
他说:“如果10年前有一个媒体委员会,任何不满都可以向委员会表达,我觉得这是很重要的一点。”
Ahmad Fadhli Shaari质疑是否有必要任命两名政府代表进入委员会。
“它应该是独立的,自我监管的,不受政府影响的,就像其他民主国家的做法一样。
他说:“应该没有必要进行任命。”
该委员会将由一个委员会管理,该委员会由一名不参与政治、公务员或立法机构的主席和两名代表政府的成员组成。
媒体公司、媒体协会和非媒体成员将各有四名成员,并至少有一名妇女和一名来自沙巴和砂拉越的代表。
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将获得津贴。董事会成员任期为两年。
该法案是在各媒体集团呼吁建立一个监管机构以保障新闻自由和促进马来西亚新闻业的道德标准之后提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