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09 06:50来源:本站
SEREMBAN, 10月8日——今天,高等法院维持了地方法院的判决,无罪释放了一名警官,该警官在四年前被指控与毒品有关。
法官Datuk Rohani Ismail在驳回检方对地方法院于2023年11月6日做出的判决的上诉后做出了上述裁决。地方法院判决44岁的Roslan Sam无罪释放。
控方由副公诉人Nik Nur ' Aqilah Syarfa Nik Zaidi代表,而被告由律师Haresh Mahadevan和Ramzani Idris代表。
检方于去年11月16日提起上诉。
在通过视频会议进行的诉讼过程中,鲁哈尼表示,没有足够的理由推翻地方法院的决定。
早些时候,据报道,罗斯兰被判无罪,并被地方法院释放了四年前提出的与毒品有关的指控。
裁判官Mohd Firdaus Saleh在发现控方未能证明对被告的案件超出合理怀疑后作出了这一决定。
根据指控,罗斯兰被指控使用和管理危险药物,包括氯胺酮、安非他明、甲基苯丙胺、亚甲基二氧基安非他明和亚甲基二氧基安非他明。
据称,这起案件发生在2020年9月27日凌晨3点,地点是Seremban区警察总部禁毒办公室。因此,他根据1952年危险药物法令第15(1)(a)条文被起诉,该条文规定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定罪后最高监禁两年。——马来西亚